本公众号涉及的所有标准规范均可在小程序
化工工具箱
中下载。
火炬系统是石油化工企业常见的一种设施,它的设置可以有效地处理生产过程中无法回收和利用的可燃性气体,同时它还能够起到燃烧和处理紧急泄放气体的作用。在化工生产开停车过程以及检维修过程中,会有一部分可燃性气体排出,火炬系统也可以处理这部分气体。
但是要注意,火炬系统不能当做大气污染物环境处理设施使用,其中在2023年国务院发布的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》,其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:“……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。”
生产运行时,为了能够及时的处理事故气体,需要确保火炬系统具有极高的可靠性,能够快速准确的响应。因此火炬系统需要设置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其安全能力和特性。其中长明灯就是火炬系统的一个安全措施。
对于火炬系统来说,长明灯的设置需要满足如下条件:
1、高空点火器的数量应与长明灯数量相同
防止点火器故障导致点火不成功,可以利用交叉点火确保成功。
2、地面点火器引火管应当从点火器引至每一个长明灯。这样设置的目的也是为了确保点火成功。
3、长明灯数量设置要求:
最少2支长明灯,只有当火炬头内径小于等于500mm时才可采用2支长明灯;
当火炬头内径大于0.5米但是小于1米时,长明灯的数量应当不少于3支;
当火炬头内径大于1米时,最少应当设置4支长明灯。
4、长明灯燃料气的消耗量不宜大于4Nm3/h,同时应当不小于1.5Nm3/h。这样要求的目的是:
一方面,能够减少燃料的消耗,避免过多的浪费;
另一方面,能够确保火焰稳定和持久。如果燃气量过大,流速过快,火焰具有更大的尺寸,可能导致火焰脱离火嘴,当有大风等情况时,导致长明灯熄灭。
其次,如果供气过小,可能导致流速过慢,从而产生回火现象,造成安全风险。
5、长明灯应当设置温度检测仪表,确保能够及时检测到长明灯的状态。
也可以额外设置火焰检测器来验证长明灯的状态,但是不可替代,因为火炬处于开放的环境中,风雪雨雾尘可能对火焰检测器污染,从而导致检测失效。
6、长明灯燃料应当设置压力控制装置,控制燃气的压力。
当供气管道的气源压力大于0.35MPa时,应当调节至0.2MPa左右,以稳定供气,确保正常燃烧。
7、对于地面火炬来说,每一级排放燃烧器都需要至少设置一支长明灯。对于1、2级之外的其它各级燃烧器应当设置不少于2支长明灯。且长明灯应当保持长明。
这样设置可以避免熄火,确保确保点火安全,避免火炬气体直排大气中,从而引发其它事故。
具体要求可以参考SH 3009-2013《石油化工可燃气体排放系统设计规范》
🔙返回上一页🔙